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外国籍船舶进出深圳港、在港内移泊和靠离港外泊点,应当依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引航。

中国籍船舶进出深圳港、在港内移泊和靠离港外泊点,可以申请引航;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引航的,应当申请引航。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