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查缉第二十一条有效重点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建立基层反走私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巡逻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反走私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市综治机构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