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医院、市红十字会、医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和患者的资料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