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市红十字会负责受理人体器官捐献的申请,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对医院报送的资料应当予以登记、统计,并实现与各医院和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

医院接到人体器官捐献申请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在五日内报送市红十字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