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文物、知识产权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大窑龙泉窑相关的名称、标识、品牌文化的建设和传播,推动其商标和域名注册,做好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研究利用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