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