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实施信息使用管理分级准入授权制度,确保数据及服务管理对象个人信息安全。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以及其他参与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团体、系统运维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在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