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加强楠溪江保护范围内森林植被建设保护,增强森林生态效能。

永嘉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实施林分林相改造,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提高楠溪江保护范围内森林覆盖率。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