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擅自供水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