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或某方面具体规定。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