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十三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