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人才引进,培育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