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十九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定期发布人才开发目录、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等信息。属于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在居留、落户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