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人才引进应当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不受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提高人才开发使用效益。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