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