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五章 法律援助人员和受援人的权利义务第四十五条有效受援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相关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或者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积极协助、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三)在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法律援助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