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以营利为目的教育培训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教育或者培训资质,如实告知消费者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培训标准、办学与教学地址等情况;与消费者签订教育培训协议,按照约定的教学时间、内容实施,确保教学培训质量。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