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建立船舶水上污染防治执法联动机制,对船舶污染物实行从船上到岸上的全程监管。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