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河道、水库实施生态化治理,培育水生动植物,恢复江河、湖泊、水库的自我净化、自我修复功能。

河道管理部门开展河床、护坡整治作业时,应当采用技术措施,促进水生态修复。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