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监测、调查、评价,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应当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