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保护专项补偿机制。具体补偿方式、范围、对象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