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退耕还林。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