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外侧的一定区域划为建设控制地带,明确建筑物退线距离以及其他建设控制要求。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