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储备、经营、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