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