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河道沿岸开展科学、无毒害种植养殖;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划定渔业禁养区、限养区。养殖业户不得向河道水域投放污染水环境的饲料、药物。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