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河道的保护,明确保护标准和要求,挖掘历史沉淀,延续济水文脉,弘扬河道文化,体现泉城特色。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