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敷设输气输油等管道,管线权属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进行重点管控,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