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第二十四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逐步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远程排放管理系统联网。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