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建立本省审定品种的提交国家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库的标准样品备份库。

本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申请者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种子标准样品。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