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