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方案;需要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应当同步建设。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废气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