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方案;需要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应当同步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废气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