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第十四条有效本市优化道路规划和建设,加强交通精细化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鼓励海铁联运,推进货运铁路建设,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优化港口集疏运作业,提升港口陆桥运输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