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第十条有效本市统筹能源发展相关政策,引导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