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医养结合第四十三条有效本市逐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需要长期护理的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护理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由市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