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社会信用行业发展第六十七条有效信用服务机构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提出其业务需要的批量查询申请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依法依约为其提供便利化服务。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