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社会信用行业发展第六十六条有效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和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为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咨询、调查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培训等服务。社会信用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对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予以扶持。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