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条例/第五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综合能源管理,引导能源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能效诊断、咨询等服务,满足多元化用能需求。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