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市、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海岸带管理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海岸带保护工作的协调配合。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