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海滨旅游项目开发应当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海岸海滩自然环境。公共休闲场所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海岸带保护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设置服务项目,配备相应服务配套设施。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