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八条有效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应当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和其他观众,服从现场管理,遵守场馆秩序,维护场馆卫生,爱护场馆设施。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