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应当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和其他观众,服从现场管理,遵守场馆秩序,维护场馆卫生,爱护场馆设施。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