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