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与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有关的规划管理、设置规范、安全维护等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