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