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生态环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联网运行,实现信息共享。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