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从源头上防治大气污染。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