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行政区划地图标载地理要素收取费用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