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行政区划地图标载地理要素收取费用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