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垃圾中转和集中处理场所应当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水体和土壤。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