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促进第五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发展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力度,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技术、服务等需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